2008年3月7日 政协委员张晓梅:女性例假期应休假(图) [img]http://cimg20.163.com/cnews/2008/3/7/20080307090742191d8.jpg[/img] ●如何鉴定女职工确实来经期?如果此政策实施,不排除有女职工谎称自己来了,是不是每个公司还要专门成立个经期鉴定所? ———网友 ●支持提案,我以前的工作单位就针对女性,每月有1天的带薪经期假。单位的女同胞们也是在经期不适时,才会休假。 ———网友 国家应该规定女性在经期可以享受法定假日。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张晓梅在自己的博客里“晒”出了这一提案,成为各大门户网站的“当红”博文,而网友在表示提案出发点虽好的同时,也有不少拍砖认为这一提案“不靠谱”。 经期休假一至两天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张晓梅,在自己的博客里贴出了《提案:女性经期是否应有法定休假》的博文,把自己在此次全国两会上的建议在网上公开“晾晒”。 张晓梅委员在自己的提案中表示,目前各用人单位并没有对保障妇女权益有充分体现,特别是几乎忽略了女性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和关爱。根据她所在的《中国美容时尚报》2007年的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职业妇女集中城市,85%以上的女性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为此,张晓梅建议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时间,休假时间建议可为一天或调休一至两天,有患痛经等相关妇女疾病的女性应确保至少休息一天。除经期休假外,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具体休假制度也应一并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 女性网友“强烈支持” 这一在博客上“晒”出来的提案,立刻成为各大门户网站的点击热点。记者看到,在博客上发表评论的网友中,不少女性网友都对张晓梅委员的这一建议表示支持,对经期期间对工作的影响大吐苦水,表示支持这一提案,为女性争取权益。 有网友对此表示“强烈支持”,认为该提议很必要也很及时。该网友说,女性在经期量多的几天,的确感觉很不好,甚至无助,重则头痛,轻则无力,思维还易混沌,经常出错。碰到聚餐等情况,有些不知就里或不能体察民情的领导还硬要命令一杯杯地喝酒,有时候集体行动,就你不喝的确很尴尬,于是只好硬着头皮喝下去,相当痛苦。 有女性网友对争取自己权益的做法力挺,“我们自己的利益自己都不争取,靠谁呢?虽然目前看来实施有困难,但至少已经有人在提起。只要我们坚持合理的要求,总有一天会获得应有的利益的!” 拍砖者称提案不靠谱 不过,这一提案引来了不少网友的拍转,有网友不客气地表示,张晓梅委员的这个建议“太不靠谱,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以为企业都是福利院呢。” 而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这一建议将会影响到女性的求职,一位女大学生网友表示,现在在找工作的时候,本来很多单位对女性就“不感冒”,如果有了这个规定,找起工作来,女性就更没有单位要了,“每个月都要休假,这样的员工,得(是)多优秀,用人单位才愿意要你啊?” 也有网友和这一建议较起了真,表示不同的女性经期时间长短、各自的生理反应也不同,如果真要规定假期,到底休几天?会不会有女职工以此为借口来“骗假”,毕竟,这种事情怎么确定是真是假?而且,要是女性员工多的单位,赶上几个员工生理期凑到一起,那活谁来干呢?政协委员想事情还是不要这么简单吧。“ « 上一篇 去掉wdfmgr.exe进程及realsched.exe进程下一篇 » 宝,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