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5日 地震遗址公园该不该收费 四川地震灾区首个地震遗址纪念公园——广元市青川县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将于12日开园。青川县委宣传部李福州表示,遗址公园拉开了我省地震遗址旅游产业建设的序幕,公园今后将考虑收费。(据11月12日《成都商报》报道) 一场轰然而至的灾难,瞬间夺走了8万多人的宝贵生命,为了对生命负责、对安全负责,应该将地震遗址公园建立起来。让人们得到震撼人性的生命感悟,得到多难兴邦的民族自强,利莫大焉。可看到“公园今后将考虑收费”的词句,笔者心理很不舒服。无辜群众丧失生命的场景历历在目,而地方政府却盘算着如何赚钱盈利。如此而言,参观者所希望达到的同情心和博爱情怀的人文素质提升、安全意识的提高,都会被这种商业化而蒙蔽,产生反感。这明显违背了瞻仰地震遗址的愿望和动机。 其实说到底,地震遗址公园属于旅游资源,更是历史文化资源。如果联系到国家的文化公益性政策,“公园今后将考虑收费”实在不妥。在今天的社会文化语境中,公共文化的公益性日益强化,所以,这个时候,有关部门无论寻求什么样的借口,让地震遗址公园来盈利,群众都肯定不会满意,因为和国家的文化政策背道而驰,更何况还违背了大众的道德认知。 事实上,如果政府在遗址免费和商业运作上找到结合点,就能化解这种现实矛盾,有报道指出,在澳大利亚,主要依靠财政拨款支持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数目是有限的,而且具体到哪几家都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澳联邦政府通过立法、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业赞助文化事业,因为这类赞助可以依法免税,此外,政府还鼓励场馆自主经营。由于有了这样的制度安排,一些著名的大型文化设施与院团往往有多家实力雄厚的长期赞助商和经济来源,构成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就是说,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不需要政府投入,同样可以将免费活动做得风风火火。 我国文化设施的公益性近些年之所以屡遭诟病,产业化陷入误区,就连参观革命圣地都要缴纳不菲的门票,就是缺乏一种“文化法治”的社会氛围,商界缺乏支持文化发展的动力,文化产业化经营缺乏独立自主的文化自豪。 所以,我们应该借鉴澳大利亚的“文化立法”,政府赋予文化发展必要的至高地位,激励人们扶持文化事业,激发大众的爱心,形成一种共建文化公益事业的社会氛围,就是没有政府拨款,我们也能够保障地震遗址公园的公益性,何乐而不为呢!(雷泓霈) « 上一篇 青川县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开园(组图)下一篇 » 惊天骗局:连锁加盟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