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拾荒老妇捡110万新台币返还失主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宜兰一名67岁拾荒妇人杨黄牡丹22日捡到110万元(新台币,下同)现金,她把钱带回家请3名子女确认是真钞后,一家四口不受**,立刻把钱送到警局,20分钟后物归原主,失主喜极而泣。杨黄牡丹每月拾荒赚不到5000元,在失主坚持下勉强收了3000元红包,她说:“我一辈子没看过那么多现金,但我不敢占有,不然会一辈子心不安。”
杨黄牡丹仅小学毕业,育有5女1子,丧夫多年,全靠她力撑家计。承办警员罗世文说:“100多万元耶!她却能不动心,令人佩服。”
杨妇拾金不昧一事传出后,邻居说,杨妇真是“邻里之光”。常为杨妇看病的圣心联合诊所院长黄宝凯更是竖起大拇指说:“现在世风日下,连法律系大学生捡到钱都要求拿3成,阿婆却不为所动,真是社会清流。”
婉拒大红包酬金
警方表示,昨上午7时20分许,担任会计的女子林静如从家中到位在宜兰市区的长青餐厅停车场开车,准备把前晚收的110万元现金存到邮局。开车时,她刚好接到一通电话,就把装巨款的白色塑料袋和空白支票簿、印章等塞在一个黑色皮包里,随手放在轿车后行李盖上,接完电话就开车上路,约开了1公里她才想起,赶紧停车察看,但皮包早已掉落,立即回头沿路寻找,亦无所获,急忙到附近的中山派出所报案。
“怎么办?我的胆要被吓破了!”林静如哽咽地询问派出所警员罗世文。警员立即陪她骑车顺着开车路线来回找寻、询问,却没人看见失物;就在林女失望地回派出所,眼泪都快飙出来时,捡到巨款的杨黄牡丹在儿子陪同下,先一步将钱送到,林女清点钞票后喜极而泣,她说:“幸好,要是找不回来,除了丢掉工作,还不知该怎么赔。”
林女包了个大红包给杨妇,杨当场婉拒,并说:“人要有同理心,掉钱的人一定很着急,何况捡到别人的钱,还给失主是做人的原则。”林女坚持要答谢,抽出3000元硬塞,杨妇才收下。
杨妇向警方说,她早上到菜市场收完纸箱,在回家途中发现一只黑色皮包,打开来看到里面有一迭迭千元大钞,“我没看过这么多钱,很紧张,怕是假钞,又怕被贪心人拿走,便先带回家。”她叫四女儿杨淑慧和么女杨惠青、儿子杨季霖一起检查,杨惠青说:“妈妈看到这么多钱都吓坏了。”
全家月入仅5万
杨季霖说:“我们发现皮包里还有空白支票簿、印章等,相信钱是真的,遗失的人一定很着急,钱也没数,我就骑车载妈妈把皮包送到派出所招领。”
律师李苍栋表示,依台湾法律规定:“有受领权之人认领遗失物时,拾得人得请求报酬。但不得超过其物财产上价值十分之三。”意即杨妇依法可向林女请求33万元报酬。
杨妇和3名子女同住,2个女儿月薪约各2万元,儿子打零工,一家人收入每月5万多元。媒体估算,杨妇拾获110万元,一家人不吃不喝要工作1年10个月才赚得到,即使依法索酬33万元,也是全家约半年收入。
妇人:做善事才心安
不过杨妇说:“警方有告诉我可拿3成,但我不要,因为对方也是拿人家薪水,又不是有钱人,而且做善事才会心安。”
去年底发生财经法律系女毕业生拾获单亲妈妈2.1万元,却强索3成酬劳6300元,引发社会哗然,清贫的杨妇拒绝巨款**,格外可贵。
对此,高雄市大仁技术学院家庭与婚姻研究中心主任黄玫瑰认为,老一辈的人相信“不是我的就该一介不取,否则轻则良心不安、重则惹祸上身”,这种自我的界限是传统思想长期形成的文化氛围;年轻人受西方文化影响,有些人认为索3成酬谢金是“依法行事”,两种价值观是世代差异。
环球科技大学通识中心副教授欧崇敬说,阿婆也许没受什么教育,这件事却凸显老一代的道德观念深植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