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人后四次自杀 砍手跳江吃药等均未遂
本报讯 滕某是来平阳务工近13年的吉林省磬石籍男子,今年51岁。
他与秦某相识于2000年春的平阳,两人都曾有过失败的婚姻,共同的感情创伤使两人很快确立了恋人关系。
一起生活了8年后,因性格不合,两人在2008年冬分手。
今年的5月9日晚,滕某在鳌江镇明珠广场闲逛,偶遇秦某,两人一起逛到了秦某的暂住地。
滕某说,2008年分手前他曾借给秦某7万元开店,后来服装店倒闭,秦某仅归还他4000元。
当晚聊天中,他得知秦某现在在平阳某保险公司上班,收入不错。想到自己前些日子赌博输了一大笔钱,滕某便要求秦某马上还钱。秦某不愿意归还,两人争执中,滕某掐住秦某脖子将其摁倒在地,并用随身携带的三棱刮刀将其刺死。
事发后,滕某仓皇逃亡。5月11日下午4时38分,秦某的房东发现秦某尸体,向警方报案。
5月13日上午11点,滕某在平阳鳌江镇暂住地被平阳警方抓获。
此时,滕某已接近崩溃。他告诉警方,案发后他曾四次自杀,均未成功:先是在家用菜刀砍自己右手,血流了两大碗后凝住了;第二次,他到温州瓯南大桥,跳江自杀,结果被江水推到滩涂上;第三次,他买来5包老鼠药跑到山上,全部吃下,结果吐了一夜又没死成;最后跑回家拿着电线插入插座,结果身体被电线弹了出来……
民警也发现,滕某手腕上有很深的伤口。
滕某说:“这是天意,老天爷不让我逃脱法律的制裁。我再怎么后悔,也没有用了。”
本报通讯员 柯榆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