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的起源分类:摇滚知识
所以很早以前,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认为,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现在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可是,也有人说这些都不对。于是带着越来越多的疑惑,我开始翻看有关著作和资料,找到了下面一些所谓的摇滚专家们所给出的定义:
格雷尔·马库斯是闻名遐迩的摇滚名著《神秘列车》的作者,他认为摇滚无非是
“一种美国文化”,比如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无非是“把作为美国人的感受戏剧
化,把这种感受的含义、价值和美国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达”.卡尔·贝尔兹则在他那本《摇滚故事》中视摇滚为“民间艺术”,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方式。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乔纳森·艾森则在《摇滚时代》中称摇滚为“对西方文化之伪善的反叛……是一种深刻的颠覆形式”.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尔·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重视摇滚为资产阶级的阴谋,其目的是招安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并脱离实际”。
理查德·戈尔德斯坦在《摇滚之诗》中则认为,摇滚最重要的特点仍是对青春活力的肆无忌惮的挥霍……
说到这儿,我想起了美国黑人音乐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给摇滚乐下的定义,这同样是一首50年代摇滚乐诞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讲述了一个弹吉他的年轻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叙事的手法给摇滚乐加上了一个十分诱人的光环,摇滚乐可以让一个普通人走向成功与辉煌。这个普通人可以没有任何的乐理知识,不懂音乐,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里想的唱出来,只要他愿意。另外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发射给外星生物的一艘飞船上,这首歌还作为人类文明的精华被刻录在一张光盘上,用以表达地球人的文明成果。
什么是摇滚乐?? 记得曾经在广播节目上有人问伍佰为什么台湾的摇滚乐不流行,他回答说 : 因为台湾的马路不够大。真是妙答啊!!摇滚乐的解释有很多种,其一就是:一种可以摇的音乐,我是蛮喜欢这个解释,与伍佰的妙答可谓不谋而合。
其实早在30年代初期美国就有首歌叫做Rock&Roll,但当时并没有这种音乐名称。此一名词出现最被大家认识是DJ- Alan Freed于1951年在他的广播节目中首先使用了『摇滚音乐会』这个名称,据说纽约现今仍尊称他为摇滚乐之王。 而又在比尔亨利-Bill Haley和他组的慧星乐团-His Comets以一曲Rock Around The Rock于55年在排行榜呆了8周之久,在此曲大放异彩的推波助澜下,Rock便为世人所熟知,是故有人称1955年为Rock Era,而比尔亨利也得摇滚之父的雅号。摇滚乐可说是由爵士、蓝调、乡村及西部歌曲等多种歌曲所交织而成的新音乐,但最多的元素仍取自于蓝调,甚至有人说摇滚乐就是把蓝调加重罢了,但我并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比如唱摇滚乐并不须要一定得表现出太多的歌唱技巧,接近撕吼的歌唱方式使得情绪可以全然的喧泄,不若蓝调却是勾起伤心的情绪,就因摇滚乐有此特色,无怪呼在生活普遍不安的当时能将此热潮迅速的漫沿开来,再加上Jerry Lee Lewis等先锋部队的带领下继以猫王的承先、披头的启后得使摇滚热潮漫延了数十年~
起缘于美国的摇滚乐在60年初终于发生了巨变,那就是由The Beatles开始一群英国乐团在一瞬间打进了美国市场,就有人将这件事称为第一次英伦入侵,不过还好当时在美国仍有一些团和他们分庭抗礼,如组合相似披头而曲风充满沙滩、阳光、美女、浪板等加州美景的Beach boys 。此外充满民族曲风的名谣摇滚亦紧接而生,但除了Bob Dylan外,以居尔特或爱尔兰等曲风鲜明的英国歌手亦不乏其中,但在60年代末美国乐团又再次主领大局,那就是以3J(Jim morrison、JimiHendrix及Janis Joplin)引领而起的迷幻摇滚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摇滚乐,不过除了Grateful Dead外大部分的迷幻团都相当早夭,在迷幻摇滚势微后,随即迈入风光的摇滚年代。
经由60年代的铺陈,遂使70年代的摇滚曲风丰富至极,由David Bowie引领而起的华丽摇滚就是在70初蹶起的,此外为了不栯于既有的摇滚类型,前卫摇滚、古典摇滚和艺术摇滚也随即而起并成为当时乐界的新像,既而爵士摇滚亦逐渐扬名,此外横跨整个70~80年代最受欢迎且最长寿的重摇滚(重金属)产生了,或许在现在而言Led Zeppelin、Deep Purple、Black Sabbath的分贝soso,然而在当时可说是震耳欲聋的摇滚类型了,此后经由不断的演进heavy metal一直受摇滚迷的青睐,此外在70年代还有跟HM曲风迥异的乡村摇滚、加州摇滚和南方摇滚亦深受欢迎。假若我们说60年代的盛事是英伦入侵,那70年代的盛事非瞬间窜起于70年代末的庞克摇滚莫属,但就如60年代末的迷幻摇滚般,庞克亦不长命。
进入80年代除了初期仍还有庞克风外,夹着70年代余威的重金属便成为领导地位,且几乎风光的80年代都是由重摇滚(重金属)拢断,但他们仍是求新求变的,风格决不同以往,故又有新浪重金属的称号,在重摇滚的强势下,除了蓝领滚、流行摇滚和融合雷鬼曲风的摇滚外,要能闯出一片天就得以技巧取胜,所以一些
强调速弹和速度的摇滚遂应运而生,而他们引起的风潮亦不容小觑,至今速金仍然有广大的听众。
接着90年代初期引领摇滚潮流的即是西雅图之声油渍摇滚,但随即被充满电子音乐的英伦摇滚所淹没,而因这些来自英国各地的乐团很快的征服新一代的摇滚迷,故将之称为第二次英伦入侵。此外90年代末期带有庞克风或充满电音的的一些另类摇滚也虏获相当多的歌迷。或许摇滚风潮不在,承如麦克阿瑟所言老兵不死只是凋零,但摇滚新血不断产生,电音、工业、嘻哈...,或许摇滚曲风已不若以往,但至少是另一种摇滚型态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