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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准备对国际软件巨头发起反垄断诉讼 价格歧视使我国盗版横行

 6月11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人正联合研究机构,对国际软件巨头的市场垄断行为进行调研,有可能在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组织相关企业对其进行反垄断诉讼。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国际大软件厂商在中国确实存在垄断威胁,一方面他们通过捆绑方式排挤竞争对手,另一方面通过复杂的定价策略形成价格歧视,间接上造成国内软件市场盗版率过高。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表示:“中国盗版率不可能这么高,盗版率问题已经被国外机构妖魔化了。”
6月11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人正联合研究机构,对国际软件巨头的市场垄断行为进行调研,有可能在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组织相关企业对其进行反垄断诉讼。
据该人士透露,针对这些软件巨头的反垄断诉讼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歧视性价格,如部分国际软件商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在中国内地的售价,较美国本土价格高出许多;二是利用它们自己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文件格式方面的垄断地位,捆绑销售软件,扼杀本土企业的生存空间。
20% PK 82%
2008年5月14日,商业软件联盟(BSA)发布IDC第五次全球PC软件年度盗版研究报告。报告中称:2007年中国的PC软件盗版率在前三年下降10个百分点之后,连续第二年维持在82%的水平,仍大大高于全球38%的盗版率。
BSA方面称,中国软件盗版率之所以与2006年相比没有明显的变化,主要是由于2007年底,IDC发现地方PC组装厂商(又称“白牌机”厂商)所销售的PC数量比先前统计的要高出25%,而这些“白牌机”相对于品牌机更多地安装了非法软件,由此给2007年盗版率的数字带来影响。
与之针锋相对的是,BSA公布调查结果仅仅两周,国内机构——互联网实验室也发布了《2007年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报告中的数据却大相径庭。
互联网实验室的报告显示:与2006年相比,单从盗版软件市值来计算,2007年中国软件产业的盗版率又下降了4个百分点,仅为20%;而以套数计算,软件的盗版率则下降了11个百分点至41%。
据了解,从1994年至2004年的十年间,BSA对中国软件盗版率的调查数字一直在90%以上,2005年至2007年期间在82%~86%之间,虽整体有所下降,却仍高居世界软件盗版的榜首。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表示:“中国盗版率不可能这么高,盗版率问题已经被国外机构妖魔化了。”
被“妖魔化”的盗版率
一个是82%,一个是20%。为何同样是软件盗版率,两者公布的数据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中科院计算所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对BSA调查报告的准确性和调查方法及计算方法的可靠性提出了质疑。他表示:“(对于市场调查结果)国内外两方都应公开言及方法和数据,但遗憾的是,BSA并没有这样做。”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分析,虽然BSA没有主动公开其统计方法,但通过其公布的信息来看,BSA的调查范围只限于PC软件(包括台式机、膝上型电脑、便携式电脑,不包括掌上电脑和用做服务器的电脑),BSA的方法只向用户调查软件装载数量,用统计资料或专家访谈获取其他数据,通过间接的方法计算盗版率。
“BSA这种非公开、不透明的统计数据,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了中国人身上。由于2005年以前中国的软件盗版率一直由BSA一手掌握,而其强大的公关宣传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多年来BSA的数据一直被认为是客观公正而又独一无二的,中国成了世界上盗版最猖獗的国家,政府饱受问责。”方兴东对BSA的“无赖”做法表示愤慨。
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软件“自由化”是行业的发展趋势,就数量而言,人们日常工作、娱乐中的电脑软件80%甚至90%是免费的,比如炒股用的大智慧,上网用的MyIE,看电影用的影音风暴,打字用的紫光输入法,都是免费软件。而在服务器系统软件(如IBM)、行业应用软件(如SAP、金蝶、用友等)方面,盗版率几乎为零。所以,指责中国软件市场盗版率高达82%,明显与事实不符。
“BSA是一个会员组织,它的经费主要来自于从打击盗版中获得的提成,仅2002年就获得8000万美元收入。所以,BSA的报告很多情况下是站在国际大软件商的立场说话的。以操作系统盗版率为例,他们是以国内每年装机数量为分母,减去微软在国内销售的正版视窗系统做分子算出来的,并未考虑Linux等开源软件的份额。”一位国内软件业人士向记者道破天机。
数据影响了立场还是立场影响了数据
据方兴东介绍,由于互联网实验室与BSA间的统计数据相差巨大,他们曾在发布《2007年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前邀请BSA方面一同探讨交流,但“BSA一直没派人过来”。
随后,记者采访了BSA中国代表处的工作人员,询问他们对互联网实验室的《2007年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的看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BSA的中国软件盗版率市场调查工作一直是委托给市场研究机构国际数据公司(IDC)来做,IDC提供英文报告给BSA美国总部,美国总部再将中国区部分内容传给代表处,BSA中国代表处只负责翻译工作。因此,数据解释还要通过美国总部对外发布,目前不会提供除报告本身之外的更多东西。
随后,该工作人员传给记者一份BSA的官方声明。声明中称“BSA欢迎包括互联网实验室在内的中国国内机构,从打击盗版、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目的出发,独立开展软件盗版研究。IDC的研究报告专注于个人电脑套装软件的盗版,而互联网实验室研究的是一个更广的软件市场的混合。BSA和其他机构共同携手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愿意与相关各方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深入沟通,交换意见,共同为推动中国建立一个健康的软件市场环境而努力”。
“BSA和互联网实验室是‘各为其主’,BSA的背后支持者是国际大软件商,而互联网实验室的市场调查,实际上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一个课题。所以,很难说是数据影响了立场,还是立场影响了数据。”业内知情人士这样评价。
该人士认为,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国际大软件厂商在中国确实存在垄断威胁,一方面他们通过捆绑方式排挤竞争对手,另一方面通过复杂的定价策略形成价格歧视,间接上造成国内软件市场盗版率过高。
“一套视窗系统零售价1000元-2000元,一套OFFICE软件套装零售价4000元-5000元,加起来比一台电脑的价格还高。国际厂商一方面利用垄断地位制订出高得离谱的正版软件价格,另一方面又指责中国人版权意识低下,这种现象并不正常。随着《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政府和企业有义务也有权利予以纠正。”该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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